法院公告
提示:数据来源于公告中相关法院及拍卖平台公开数据,如发现错误请及时反馈给本平台,谢谢。
拍卖标的调查信息表 |
| | | |
案号 | (2021)粤5122执1189号 |
房产名称 | 饶平县三饶镇南新村30房产 |
建筑面积 | 152㎡ |
产权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7229926号 |
集体土地使用证号 | 饶府集建字(90)第0522130500205号 |
房屋用途 | 住宅用房 |
层数 | 2层 | 结构 | 混合结构 |
土地性质 | 集体 | 土地用途 | 住宅 |
占有房屋份额 | 全部 | 房屋所有权性质 | 私有 |
拍品特别说明 | 1.竞买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政策执行,竞买人需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社区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2. 法院负责清场交付。 |
|
上述标的调查信息表摘录自广东弘实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作出弘评(2021)第0508号司法评估报告。 |
| | | | | |
';
法院公告
(2021)粤5122执1189号
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5日10时起60日变卖期间(延时的除外)在饶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68/04,户名:饶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饶平县三饶镇南新村30房产。
变卖价:231480元,变卖预缴款:231480元(已包含保证金:46296元),竞价增价幅度:2300元。
特别说明:因标的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仅限饶平县三饶镇南新村村委会集体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竞拍,是否有购买资格及办证限制等情况,有意竞买者竞买前请咨询所在地不动产登记管理相关部门。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 如有竞买人在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饶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饶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办理,如需补办委托的请到饶平县人民法院进行办理(只限已报名但未开拍的委托手续,已开拍的无法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饶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饶平县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本次拍卖的辅助机构:展唐助拍(联系电话:400-819-9090/13827356303)。本次拍卖咨询、展示看样的相关事项可与该机构联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特别提示:
(一)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
(二)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三)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可能存在无法及时交付的风险,意向竞买人请谨慎参拍。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预缴款,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预缴款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汇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扣除预缴款后的余款,收款单位名称:饶平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饶平清华支行,账号:441722010400047370000001987,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中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粤5122执1189号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法院只认可实际到达本院指定账户的转账汇款事实,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预缴款、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而影响到参与竞买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三、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内与饶平县人民法院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十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次拍卖、变卖收取相关变辅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财产类型
拟成交金额
费率
计算公式
封顶
1
车辆、机器、货物等动产
5万元以下(含5万元)
2%
(成交金额≦5万)*2%
单宗动产封顶3万元
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
1%
5万*2%+(成交金额-5万)*1%
2
房产、土地、厂房和其他财产权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1%
(成交金额≦100万)*1%
单宗不动产封顶10万元
超过100万元以上部分
0.8%
100万*1%+(成交金额—100万)*0.8%
3
以物抵债的按以上1、2项标准计收;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公告、标的物介绍。
标的物咨询电话:400-819-9090
监督电话:0768-7808461(余同志)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潮州市饶平县饶平大道饶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饶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